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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正聲:35+案司法機關依法判刑 外國勢力說詞無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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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45名在「35+案」中被判「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日前在香港法院分別被判監50個月至10年不等。今次的國安案件,與其他所有案件一樣,都是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處理,所有被告都獲得公平的審訊。縱然案件犯罪情節鐵證如山,惟那些一直企圖「以港遏華」的外國勢力,基於政治原因當然不會善罷甘休,其中美國國務院更出言恐嚇會對香港特區人員施加所謂「簽證限制」,態度橫蠻,令人側目。

外國勢力為國安罪犯「護短」

整場「35+案」的審訊歷時長達118日,過程公開,庭上人士一言一行,各地傳媒都可以採訪和報道。法庭在詳細考慮了相關法律原則、控辯雙方的海量證據和陳辭後,早前頒布一份超過300頁的裁決理由書,而判刑理由亦長達82頁。

法院作出判刑後,美國、英國、歐盟、澳洲和加拿大等國家,以及一些反華組織、政客和媒體,隨即肆無忌憚抹黑和詆譭香港法院的判決,行文用字雖各有不同,但都離不開對一眾國安罪犯表示「同情」,反覆聲稱這批罪犯只是參與「和平」、合法的政治活動,「只不過」是組織非官方「初選」,卻遭到執法單位起訴。末代港督、反華政客彭定康說得更荒謬,竟稱是次判刑是對香港市民的侮辱!

針對外國勢力的誣衊,只需要套用一些已在庭審時曝光的證據,便足以證明是多麼的無理。「35+案」的審訊中,控方在審訊期間展示了海量證據,包括數名從犯證人的有力證供,證明以「首要分子」戴耀廷為首的一眾國安罪犯,意圖假借所謂的「初選」,實現他們癱瘓特區政府運作,引發香港街頭血腥衝突,令西方國家對香港實施政治及經濟制裁,最終使香港的社會、經濟、民生受嚴重衝擊,導致特區出現憲制危機的不軌圖謀。正如法庭在判決理由中指出,如果這個謀劃最終實現,將會有極深遠的不利後果,嚴重性不下於推翻特區政府。一眾國安被告意圖「攬炒」香港,用心何其歹毒。

「非暴力」非危害國家安全的擋箭牌

部分西方國家一口咬定,「35+案」眾被告「和平」,甚至只是履行《基本法》賦予的「權利」去舉辦一場「初選」,而立法會否決政府提出的預算案亦是《基本法》所容許。關於這一點論述,法庭在頒下裁決理由時已清楚表明,立法會議員顯然集體肩負《基本法》的憲制責任,在需要時依據財政預算案的利弊,對之審核和通過。不予區別地否決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以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是違反《基本法》的規定。若有關行為具有嚴重破壞政府或行政長官權力和權威的意圖,更不在話下。法庭在研究各被告的刑期時,亦表明刑期已經考慮了案件「非暴力」的性質。

眾所周知,「非暴力」不是危害國家安全的擋箭牌,而「暴力」亦早已不是破壞別國國家安全的唯一手段;外國勢力對此不可能不明白,否則美國、加拿大和個別歐洲國家,為何會不斷聲稱華為和TikTok等中資企業「危害國家安全」,並且在未經審訊和沒有提出任何證據下,無理制裁和打壓這些企業呢?

謀劃意圖引發流血衝突

再者,外國勢力反覆聲稱「35+案」很「和平」,但這明顯並非事實。「首要分子」戴耀廷提出的「真攬炒十步」,基本上就是所謂「初選」的指導思想,當中的第九步列明要令「香港社會街頭抗爭變得更加激烈,鎮壓也非常血腥,港人發動三罷,令香港社會陷入停頓」,直接引發第十步的「西方國家對中共實行政治及經濟制裁」。

明知自己提倡的主張有可能引發流血衝突、明知可能會重蹈2019年「黑暴」的覆轍、明知一旦事成香港將會民不聊生,眾參與者還是要執意及積極參與這場謀劃,外國勢力還好意思說這批國安罪犯是「和平」?套用從犯證人趙家賢在庭上的說法,首次看戴耀廷「真攬炒十步」文章便覺得心寒。

維護國家安全,是以《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和國際慣例所賦予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美國等西方國家一方面扭盡六壬,透過國內立法、長臂管轄、非法單邊制裁,甚至軍事行動等方式去維護自身國家安全和既得利益,卻對特區政府負起維護國家安全主體責任一事橫加指摘和干預,更不止一次出言恐嚇要制裁負責維護國家安全的官員和法官,這毫無疑問是不折不扣的雙重標準!正如特區政府一再重申,香港特區對所謂的「制裁」嗤之以鼻,並承諾會繼續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西方勢力意圖「以港遏華」,必將以失敗告終。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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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正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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