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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事故|康文署工程顧問:按主辦方及署方所供資料確認懸掛物無超重 一名實習生參與檢視 (15:33)
3名項目經理涉虛報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的懸掛設備重量,被控串謀欺詐等罪,案件今(28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九日審訊。康文署工程顧問、輝固(香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的董事溫志華供稱,他是依照演唱會主辦單位提供的資料,確認主辦方掛在紅館的物品沒超出場地承重限制。溫表示,若主辦方呈交的負重表資料有誤,他不會就演唱會發出穩定性證明書(stability certificate)。
3名被告吳凱瑩、林志華及梁耀祖各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以及屬交替控罪的欺詐罪受審。控方證人、結構工程師溫志華上周五(25日)供稱,2022年7月13日,他從康文署收到一封載有涉案演唱會負重表等文件的電郵,然後將電郵轉寄有份參與項目的同事,包括輝固助理工程師朱家樂及暑期實習生馮帝文。
溫志華今日作供時指,當時朱家樂忙於處理其他事宜,未能參與涉案項目,故此由他跟馮帝文一同檢視演唱會主辦方呈交的資料,同時藉此讓馮汲取經驗;而經檢視有關資料後,他向康文署發電郵,要求主辦方進一步提供紅館懸掛物承重分布資料。溫稱,相信是來自「藝能工程有限公司」的「阿祖」其後致電馮帝文,解釋主辦方如何把物品掛在紅館,最終他確認主辦方在紅館懸掛的物品不超出場地承重限制。
溫志華另提到,2022年7月23日,他從康文署收到另一組負重表等文件,經審視後,他再確認主辦方懸掛的物品不會超出場地承重限制。就著從署方收到的兩組資料,溫志華供稱,他相信當中內容準確,並說從沒獲告知該些資料有誤。
此外,溫志華供稱,同年7月24日早上10時許,他帶同手電筒到紅館實地視察,期間「point by point(逐點) 」審視演唱會主辦方有否按照懸掛圖則(Rigging Plan)掛物,約兩小時後完成。溫稱,他其後向康文署確認主辦方按照圖則掛物,並就今次演唱會向署方發出穩定性證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