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法治教育:陪審員制度 發佈於 2 年 前 2024 年 10 月 1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香港1845年通過《陪審員與陪審團規管條例》,引入陪審團制度。1986年當局制定法例,賦權法官在認為合適之時,以9人組成的陪審團展開審訊。陪審團制度是香港法律體制的重要特點,《基本法》第86條訂明原在香港實行的陪審制度的原則予以保留。 相關文章: Up Next 趣學STEAM:模型車衝出國際 不要錯過 解讀關鍵詞:國際航空樞紐 International aviation hub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