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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向繼女稱「唔玩就冇錢」 五旬漢强姦罪脫性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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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現年53歲的男子涉嫌3年間兩度強姦年約13至15歲的繼女,否認兩項強姦罪、兩項屬交替控罪的非法性交罪及一項非禮罪受審,四女三男陪審團昨經9小時退庭商議,一致裁定被告強姦及非禮罪脫,另以五比二大比數裁定其中一項非法性交罪成。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9日求情,以待索取事主創傷報告及被告的臨牀心理學家報告,其間被告繼續還押。

無用安全套 非禮罪同脫

被告M.C.C.報稱無職業,被控兩項強姦罪及兩項屬交替控罪的「與16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罪。

控方案情指稱,X(現年17歲)在內地出生,生母Y後改嫁被告,2019年X來港與被告同住涉案單位。2019年10月26日至2022年2月28日間某天,X請求被告給她100元買文具,被告稱條件是「同佢玩」,及後在房內指示X與他性交,X曾表現不情願;事後被告給出100元,X覺得惡心,不想再留在家。

控方案情續指,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0日期間某天,X要求被告給她300元零用錢,被告同樣提出要「玩」,「唔玩就冇錢」,X不情願地跟他入房後遭強姦,X踢開對方並離開。事後被告給X 300元;兩次事件中被告均無使用安全套,Y不在家。非禮控罪則涉及被告用陽具頂X臀部。

【案件編號:HCCC 1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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