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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犯上庭前於囚室上吊亡死因研訊 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自殺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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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入懲教所的31歲在囚男子,另涉販毒於上庭應訊前,在荔枝角收押所內疑用牀單上吊,搶救延至一個多月後不治,死因研訊今(13日)續。事主遺書透露,他因案件和家庭問題而失落,他慨嘆社會不允許負面情緒,無人開解他並感倦怠。陪審團下午退庭商議近一個半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殺;又建議懲教署檢視囚室設計及拆除橫柵,以免在囚人士上吊。

死者黃梓睎(終年31歲)於2021年6月18日被發現在收押所吊頸,送往明愛醫院延至7月24日離世。死者家屬沒出席聆訊,懲教署被列作利害關係方。

法醫莫嘉健作供指,解剖報告顯示,死者除了鼻下擦損和下唇附近潰瘍等沒外傷,他因上吊導致缺氧性腦損傷,屬直接死因,留醫期間他依靠呼吸機維生並有肺炎。莫指出,死者住院一個月,身上勒傷或因而痊癒,而大部分吊頸個案會歸類為自殺。

二級懲教助理劉家昌作供確認,事後檢取死者寫在記事簿及擔保紙的遺書,死者表示「對唔住」,若遺書公開即代表他「成功自殺」、得到解脫,毋須服藥。死者自言因身負案件拖延「已經心力交瘁」,他對父親說「好想你讚我叻仔」,望對方關心。

懲教署一方結案陳辭指,死者患愛滋病及濫藥致精神錯亂,自2020年羈押起受署方監察,他被評估自殘傾向相對低,列入醫療觀察名單;他曾表達萌生自殺念頭,惟覆診沒再講及。署方就是次事件表示惋惜;涉事懲教人員按規定每隔不多於15分鐘巡視,死者遺書亦沒提到遭懲教人員不恰當對待或襲擊。

死因裁判官林希維引導陪審團,可考慮死者是否死於自殺;如否,則屬存疑裁決。5人陪審團最終裁定,死者在囚室內用類似床單的物體吊頸自殺,因上吊導致缺氧性腦損傷而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