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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初選案未審結 無罪上訴機制爭7月前通過 張國鈞稱盡快堵漏洞 否認政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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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昨日首讀及二讀《2023年刑事訴訟程序(修訂)條例草案》,就高等法院原訟庭的毋須答辯裁決及國安法指定法官的無罪裁決,增設容許控方上訴的機制。新增上訴機制適用於修例通過後的裁決。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昨日未有正面回應修例會否影響正審理的民主派初選案,並否認修例有政治考量。

修例草案昨二讀

現時原訟法庭作出毋須答辯並引致無罪裁決,以及由指定法官就《港區國安法》作出的無罪裁決,控方均不能上訴。身在北京的律政司長林定國在社交網站表示,修例建議是為了填補現行法律的漏洞,指出容許控方就法官因法律錯誤而判處被告無罪提出上訴,強調加入上訴機制,不是輸打贏要,亦絕不影響法庭的獨立審判權。

對於修例預計何時通過,張國鈞會後表示「愈快愈好」,將於立法過程盡力回應議員提問和提供資料。他接受Now新聞訪問稱,爭取在立法會7月暑假休會前通過修例。

初選案料餘30日審期

律政司表明今次修例沒有追溯期,惟修例通過後的裁決均適用於新設上訴機制,換言之正在審理、仍未裁決的國安法案件有機會受影響。民主派初選案正在高院審理,昨日為第60日審訊,預計審期90日。張國鈞會後被問到初選案會否受影響時,未有正面回應,僅重申條例草案沒有追溯力,不涉及其他案件,「見到法律漏洞,我們一定要盡快堵塞處理」,又否認修例具政治考量。

張國鈞又稱,政府已就修例諮詢法律專業團體及法律學院等持份者,大部分意見均支持立法建議。他重申新設上訴機制屬程序性質,不影響法院獨立審判權及被告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也不牴觸「一罪不能兩審」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