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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工作中暑指引無法律效力 勞工處信大部分僱主願配合不一定靠重罰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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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下周一(15日)起實行《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新指引按天文台發出的「香港暑熱指數」訂定「黃色」、「紅色」及「黑色」3個級別的「工作暑熱警告」,惟指引只屬建議,沒有法律效力。勞工處副處長馮浩賢表示,相信大部分僱主經勸諭後都願意配合,不一定要訂立重罰推動職安健意識,認為宣傳教育推廣很重要,希望新指引可以為僱主提供重要參考,在暑熱天氣下採取適當措施減低員工中暑的機會。

指引按勞動量將不同工種分為「輕勞動」、「中等勞動」、「重勞動」及「極重勞動」,不同勞動量僱員在各級警告下建議休息時間不同。對於不同工種的工人休息時間不同,安排休息的實際操作或有困難,馮浩賢今早(9日)於港台節目上表示,場地負責人及負責職業健康的主管應先做評估,了解每個工種實際情况。他又指,由於工作場景千變萬化,場地負責人是最清楚現場有哪些員工正在工作,以及場地客觀環境等,鼓勵負責人緊密做評估,再與員工商量休息安排,情況類似黃、紅、黑色暴雨警告。

被問及何時會檢討指引,馮浩賢稱會先觀察指引於今年暑假實行的情況,收集有關數據後再作分析,期望約兩年後檢討。對於有工會指兩年後才檢討太保守,他稱一年的數據未必百分百準確,認為要有多些數據才能作出科學判斷以改善指引。他又指,平時巡查時若發現不妥當會立即通知僱主,不會等到檢討,認為最重要是將工友的中暑風險減至最低。

新指引將於下周一實行,被問及勞工處及僱主有沒有足夠時間準備,馮浩賢認為即使沒有指引,預防中暑都是大家的共識。他指出,勞工處在過去兩年巡查逾2.6萬次,去年發出約100個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