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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涉電騙9.6萬元提堂 保釋遭拒明年1月再訊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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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無業男子涉致電兩名老婦,假冒是其兒子,並聲稱被捕及需要保釋金,終騙取共9.6萬元。男子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今(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明年1月6日再訊,待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紀錄,及調查是否有其他受害人。被告申請保釋遭拒,須還押候訊。

被告陳皓傑(34歲)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首控罪指他於今年11月9日,在長沙灣英華街與東京街交界英華小學外以欺騙手段,即為王蕙芳的兒子,並因交通罪行而被警方拘捕,需要保釋金,而不誠實地取得王蕙芳的港幣65,600元,意圖永久地剝奪該王蕙芳的財產。

次控罪指控他在同日於長沙灣深旺道33號聖瑪加利男女英文中小學外以欺騙手段,即為林粉蘭之兒子,因刑事罪行被警方拘捕,需要保釋金,而不誠實地取得林粉蘭的港幣30,500元,意圖永久地剝奪該林粉蘭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