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終院裁決後首宗翻案 藏索帶男生脫罪 發佈於 4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早前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只可涵蓋用於束縛人身、用作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進入的3個非法用途,6吋長的塑膠索帶不在此列。在2019年11月「大三罷」被捕的17歲男生,因管有索帶、士巴拿等被定罪,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同意根據終院裁決,他管有的物品不符控罪範圍,昨日裁定無罪,男生兼獲一半訟費,是終院裁決後首宗成功翻案的案件。判辭中補充,被告能脫罪「純屬僥倖」,法庭肯定他管有物品「懷有不軌的意圖」。 相關文章:上訴得直反修例事件大三罷束縛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索帶 Up Next 涉理大外集結 羅健熙:交通受阻 留現場助民 不要錯過 黎智英擬聘英御狀 律政司反對 司法覆核裁決出爐 警可檢取大部分新聞材料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宏志閣第二輪上樓最後一日 有居民冀合安召開業主大會釐清疑問 土拓署應用創新科技縮短北都發展項目工期 引入國產超高強鋼建行人天橋 食環署明起接受食肆申請容許狗隻進入 首階段名額不多於1000個 劉凱旋:截至本月初逾310企業落戶或在港擴充業務 首年投資額逾260億 陳茂波明赴歐洲三地訪問 稱中美元首會面為港對外聯繫創造更有利環境 1999年深水埗女報販被殺案 54歲男深圳落網 涉安排刀手及潛逃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