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涉搶槍男囚7年 上訴刑期獲批 發佈於 4 年 前 2022 年 9 月 2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13日「18區開花」示威中,數人涉於旺角「搶犯」並「飛踢」警員,以及企圖搶槍,兩男分別被控襲警、企圖搶劫等4罪,其中一名紥鐵工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罪,受審後被裁定企圖搶劫罪成,被判囚7年,為反修例案中「7.21白衣人暴動案」後,第二宗最重的判刑。紥鐵工不服刑期上訴,昨於高院上訴庭處理上訴許可申請。法官明言本案嚴重,但需釐清判刑思路,故批准上訴方申請,並着雙方提供搶槍案例。 相關文章:18區開花企圖搶劫刑期上訴反修例事件搶犯旺角襲警 Up Next VIET SPA案結案陳辭 稱不止個別技師有性服務 控方:蔡展鵬是知名高級警 職員必不冒險賣淫 不要錯過 新聞自由指數調查 業界回應率評分同新低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宏志閣第二輪上樓最後一日 有居民冀合安召開業主大會釐清疑問 土拓署應用創新科技縮短北都發展項目工期 引入國產超高強鋼建行人天橋 食環署明起接受食肆申請容許狗隻進入 首階段名額不多於1000個 劉凱旋:截至本月初逾310企業落戶或在港擴充業務 首年投資額逾260億 陳茂波明赴歐洲三地訪問 稱中美元首會面為港對外聯繫創造更有利環境 1999年深水埗女報販被殺案 54歲男深圳落網 涉安排刀手及潛逃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