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涉搶槍男囚7年 上訴刑期獲批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2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13日「18區開花」示威中,數人涉於旺角「搶犯」並「飛踢」警員,以及企圖搶槍,兩男分別被控襲警、企圖搶劫等4罪,其中一名紥鐵工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罪,受審後被裁定企圖搶劫罪成,被判囚7年,為反修例案中「7.21白衣人暴動案」後,第二宗最重的判刑。紥鐵工不服刑期上訴,昨於高院上訴庭處理上訴許可申請。法官明言本案嚴重,但需釐清判刑思路,故批准上訴方申請,並着雙方提供搶槍案例。 相關文章:18區開花企圖搶劫刑期上訴反修例事件搶犯旺角襲警 Up Next 王逸戰fb稱「共走未完路」 官促再作供 辯方:言「無悔」僅抒還押一年感想 官質疑鼓勵犯法 不要錯過 【Emily】東涌河發現大鱗鰭鰕虎魚 環團調查:下游水質被污染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屯門寶田邨54歲男涉襲警被捕 (13:17)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原審容許加控犯錯」 鄭錦滿暴動罪獲撤 已刑滿出獄 鄭:遲來公義非公義 法律系女生暴動罪脫發還原審 擬不認罪將於明年4月開審 (16:03) 短片:襟江酒家即製點心懷舊吸客 食客:重拾兒時飲茶感覺 (12:06) 葵涌廣場二手書店巴籍男 被控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襲警 10月再訊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