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涉搶槍男囚7年 上訴刑期獲批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2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13日「18區開花」示威中,數人涉於旺角「搶犯」並「飛踢」警員,以及企圖搶槍,兩男分別被控襲警、企圖搶劫等4罪,其中一名紥鐵工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罪,受審後被裁定企圖搶劫罪成,被判囚7年,為反修例案中「7.21白衣人暴動案」後,第二宗最重的判刑。紥鐵工不服刑期上訴,昨於高院上訴庭處理上訴許可申請。法官明言本案嚴重,但需釐清判刑思路,故批准上訴方申請,並着雙方提供搶槍案例。 相關文章:18區開花企圖搶劫刑期上訴反修例事件搶犯旺角襲警 Up Next VIET SPA案結案陳辭 稱不止個別技師有性服務 控方:蔡展鵬是知名高級警 職員必不冒險賣淫 不要錯過 新聞自由指數調查 業界回應率評分同新低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2026本地漁農美食嘉年華周五開幕 VR潛入東龍洲海魚養殖場、開蚌殼取珍珠製飾物工作坊【附優惠資訊】 (09:46) 青衣醉酒休班警涉捲噪音投訴後襲警被捕 將調派內勤職務禁止配槍 (12:05) 認煽動辱國歌4罪 青年刑期得直撤教導所令 王宗堯7人指量刑7年罕見 官:衝擊立會亦前所未見 繁花錄音門 警:編劇「襲警撈人」屬玩笑 涉特權爭議 通報稱為炫人脈 「拍警背」不處罰 調低再調高 7萬變回30多萬元 被刺頸警索償被指濫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