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社工阻差罪脫 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 發佈於 4 年 前 2022 年 9 月 1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期間社工林曉樺要求女督察出示委任證不果,被指阻差辦公,受審後裁定阻差辦公和「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脫。律政司早前以案件呈述方式向高院上訴,法官黃崇厚昨頒下判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並指原審裁判官裁斷女社工沒有構成阻撓「有悖常理」,法律上「不正確」,發還案件予原審裁判官澄清法律觀點,重新考慮阻差辦公罪是否成立。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案件呈述社工荃葵青大遊行阻差辦公高等法院 Up Next 地盤工認刑毁警總 官質疑事隔3年控告 不要錯過 9.29金鐘暴動案 青年認罪 辯方:明白須判最重刑 官稱「誇張」拒索勞教報告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尖沙咀老婦遭的士撞倒 腰頸受傷送院治理 政府啟動伊波拉病毒病戒備應變級別 將加強對非洲抵港旅客健康篩檢 宏志閣第二輪上樓最後一日 有居民冀合安召開業主大會釐清疑問 土拓署應用創新科技縮短北都發展項目工期 引入國產超高強鋼建行人天橋 食環署明起接受食肆申請容許狗隻進入 首階段名額不多於1000個 劉凱旋:截至本月初逾310企業落戶或在港擴充業務 首年投資額逾26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