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社工阻差罪脫 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1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期間社工林曉樺要求女督察出示委任證不果,被指阻差辦公,受審後裁定阻差辦公和「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脫。律政司早前以案件呈述方式向高院上訴,法官黃崇厚昨頒下判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並指原審裁判官裁斷女社工沒有構成阻撓「有悖常理」,法律上「不正確」,發還案件予原審裁判官澄清法律觀點,重新考慮阻差辦公罪是否成立。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案件呈述社工荃葵青大遊行阻差辦公高等法院 Up Next 「設最低轉售價是業內共識」 業界冀競委多解釋何謂犯法 不要錯過 【Emily】居安抗疫加開熱線中心 繁忙時段供逾150條線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挪集資款項揭洗錢50億 華瀚健康CFO囚7年8月 遇襲警追OT案 官指計法對原告不公 稱未預期有人傷 英龍圍白衣人上訴駁回 網上認識酒店約會 餐廳經理涉姦印傭 男商人控姦前女友辯稱自願 陪審商一小時裁罪脫 4人「私了」警案 政府索賠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