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社工阻差罪脫 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1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期間社工林曉樺要求女督察出示委任證不果,被指阻差辦公,受審後裁定阻差辦公和「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脫。律政司早前以案件呈述方式向高院上訴,法官黃崇厚昨頒下判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並指原審裁判官裁斷女社工沒有構成阻撓「有悖常理」,法律上「不正確」,發還案件予原審裁判官澄清法律觀點,重新考慮阻差辦公罪是否成立。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案件呈述社工荃葵青大遊行阻差辦公高等法院 Up Next 地盤工認刑毁警總 官質疑事隔3年控告 不要錯過 9.29金鐘暴動案 青年認罪 辯方:明白須判最重刑 官稱「誇張」拒索勞教報告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綁架強姦13歲童 主犯囚8年 另3人判監18月入教導所 官:至少8人參與 擬認失常下誤殺 不獲控方接納 涼亭斧頭砍死老翁 被告:外星人叫 疑妻出軌 地盤工涉綁手強姦威脅齊燒炭 酒吧黑幫謀殺案開審 一被告稱僅掟樽無殺人 未告知病人釋放令覆核權 高院裁醫局違普通法要求 控扯裙非禮女模囚8周 攝影師上訴得直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