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社工阻差罪脫 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1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期間社工林曉樺要求女督察出示委任證不果,被指阻差辦公,受審後裁定阻差辦公和「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脫。律政司早前以案件呈述方式向高院上訴,法官黃崇厚昨頒下判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並指原審裁判官裁斷女社工沒有構成阻撓「有悖常理」,法律上「不正確」,發還案件予原審裁判官澄清法律觀點,重新考慮阻差辦公罪是否成立。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案件呈述社工荃葵青大遊行阻差辦公高等法院 Up Next 地盤工認刑毁警總 官質疑事隔3年控告 不要錯過 9.29金鐘暴動案 青年認罪 辯方:明白須判最重刑 官稱「誇張」拒索勞教報告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男子涉姦女友16歲女 事主母見避孕套包裝袋揭發 指離島區議員席位懸空未補選違憲 原居民申覆核獲批 多專業人士接觸災難 社工籲正視情緒勿硬撐 警蒐證「有重大瑕疵」 毒販爭議得直 官裁24克冰毒未證屬被告 量刑「下調」 稱前世是泰王要報仇 男子砍斃老翁謀殺罪成 仙人跳騙局 聯絡交贖金被告認罪囚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