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修例限外狀接國安案明首讀 列明特首決定不容法律挑戰 (17:02) 發佈於 1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1 日 By 明報 律政司因應人大常委會釋法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建議採用「逐案處理」方式審批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案件,早前並提出加入海外律師申請專案認許前的甄別程序,海外律師申請參與國安案件前,要先獲特首批出准許申請通知書,修例亦設「覆核機制」,倘情况有變便要再向特首申請證明書。律政司長向立法會預告,擬於明日的立法會會議上首讀修例草案。條例草案今天於憲報刊登,當中列明,特首處理甄別程序、決定是否批准法庭處理專案認許及覆核機制所發出的決定,任何人均不得在任何法院提出質疑,亦不得對相關決定提起任何形式的訴訟。 相關文章:律政司海外律師港區國安法編輯推介 Up Next 政府設跨部門小組跟進日本排核廢水 議員指政府不會全禁日食品進口 (22:29) 不要錯過 楊何蓓茵指公務員人數與編制差1.8萬 (22:22)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指立國安條例後風險增 港成俄避制裁地點 美更新對港營商指示 港府:圖製恐慌 社工局交紀委備選新名單 剔除陳虹秀 主席:需予公眾無負擔印象 孫玉菡:短期刊憲 呂智恆失社工資格 冀列「其他參加者」 林景楠稱「中計」參選 認反中亂港 任從犯證人冀減刑 官指供辭作用不大 「後悔難堪」 楊岳橋:應拒否決財案 新東5人冀列積極參與者 楊稱「只是發言人」 劉頴匡:為爭五大訴求 鄒家成:「墨落」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