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律政司覆核得直 囚3年私了的士司機男子加監13月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6日反修例示威期間,深水埗有的士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司機及後遭「私了」,涉案34歲男經理去年承認暴動及蒙面兩罪,判監3年。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昨向高院上訴庭申請覆核,指原審法官對案件「中度嚴重」的定性不恰當。法庭考慮後認同判刑原審明顯過輕及原則出錯,改判被告監禁4年1個月,即加監1年1個月。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暴動罪的士司機私了蒙面法 Up Next 鄧炳強:國安隱患仍存 蒙面法須保留 不要錯過 消防3招穩車身 拉纜撐架消防車泊貼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摸女乘客大腿 的士司機判200小時社服 12港人兩被告得直 上訴庭:監獄國安考慮判時未生效 屠龍案官指兩被告遭利用 不悉串謀惟應知涉反政府 屠龍隊長哽咽求情 歉疚破壞社會 冒尋仇風險出庭頂證 冀額外減刑 電郵斥警「說謊」遭革職 前法庭檢控主任提覆核 非白衣人案12月裁 辯:射水衛己掟樽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