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官指瑣碎濫用程序 脫罪者向政府索償遭剔除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3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涉於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在旺角管有雷射筆的17歲少年彭裕謙,去年親自抗辯後獲裁定一項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罪名不成立。他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律政司索償52萬元,稱警方沒提供兩份警員口供,令他蒙受損失。法官高勁修昨頒下判辭,認為彭並無披露合理的訴訟因由,申索瑣碎且濫用程序,因此剔除申索和涉及的傳票許可申請,下令彭須支付訟費。彭獲悉結果後,於區院外表示要仔細研究判辭作下一步行動。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大三罷民事索償罪名不成立雷射筆 Up Next 院舍3針院友原址隔離 重症送醫院 業界料不會重蹈爆發 林正財促防個案倒流公院 不要錯過 【Emily】星洲情人節公布財案 早香港一周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認狎繼孫兼越柙 六旬漢警誠稱「一時鹹濕」 阻差重審改認罪 青年囚3月1周 冒PayMe詐騙 9人囚24至56月 官納加刑申請 指房會沒修水管通渠 葵涌街市承租商入稟索償 白衣人案附近餐廳:被告一直在舖 不識圖中人 白衣人案 控方指片段證執棍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