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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1白衣人案程偉明申上訴被拒 庭上陳辭「覺得係政府叫我哋去做」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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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案,一名六旬裝修工早前從內地返港時被捕,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及串謀傷人罪成,判囚4年3個月。他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訴,今(18日)被押往高等法院上訴庭處理上訴許可申請。上訴人親自陳辭時突然稱「因為我覺得就係政府叫我哋去做嘅啫,就係咁簡單」,遭法官打斷。法官最終拒批上訴許可,並會在今日內補充書面判決理由。

上訴庭法官彭寶琴概括上訴人程偉明(64歲)的上訴理據,提到他認為警方認人手續不公允、不正確,搜屋時亦沒有搜出指稱他案發當晚穿著的衣物,又指控方只呈上證人提交的手機和電腦片段,但沒有呈遞該手機及電腦;上訴人亦質疑原審法官處理案件不公,對環境證據、證人和證物作出不客觀的判決,故認為定罪不公允,刑期亦過重。

沒有律師代表的程偉明在庭上多次表示「想將當日所發生嘅事,真實咁講返出嚟」,又稱若今天不說,就沒有機會表述。彭官則解釋上訴不是重審,程序上不容許上訴人講述案發的情況。彭官續提到案件原審時,辯方對片段是否拍到上訴人有多番爭議,程偉明隨即稱「嗰個毋須爭議,嗰個係我嚟」,亦確認這與他的上訴理由不脗合。

程偉明續指還想補充一句,並說:「因為我覺得就係政府叫我哋去做嘅啫,就係咁簡單。」彭官隨即打斷稱「我一定要停止你」,重申今天的程序不適宜發表他對案件的個人看法;律政司一方在庭上沒有補充,採納書面陳辭。彭官最終拒絕定罪及刑期上訴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