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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毆斃單車買家 賣家誤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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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中年漢為一輛二手單車買賣爭執,賣家指對方未付800元,兩人用鐵通互毆,買家被擊中倒地,入院兩天不治。涉案男子早前否認一項謀殺罪受審,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約5小時,大比數裁定謀殺罪不成立,一致裁定誤殺罪成。求情及判刑押後至3月2日處理,被告還押候懲。

被告王冠銘(現年50歲)否認於2022年10月31日謀殺羅振成(終年58歲)。控方透露,被告有多宗案底,涉及14項控罪。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為事主代購單車後,指控事主沒支付800元,曾於案發前3天、即10月28日到天水圍天恩邨一單位尋找事主但不果,被告推着單車離開。

翌日被告再到涉案大廈,在升降機門外與事主吵架,又把垃圾桶推進升降機,兩人之後走到大廈外並各持一支鐵通互毆,被告擊向事主的頭部最少4次,事主倒地。途人報警後,事主被送院,同月31日不治。

【案件編號:HCCC 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