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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的士司機與客爭執找贖掟錢 裁無禮貌罰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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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61歲的士司機於2024年由機場載客到紅磡時,女乘客反映車速過快,之後司機涉嫌對她說「你唔好搭囉」,再於目的地把找贖給她的20元紙幣擲出車外。司機否認一項無禮貌及不守規矩的傳票而受審,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劉綺雲稱,女乘客證供誠實可靠,被告則在自辯時態度迴避,說法不可信,裁定被告罪成,罰款1000元。

被告為林清豐。案件發生於2024年12月7日。女事主在審訊時供稱,事發時她與丈夫及女兒乘坐被告所駕的士,途中她用手機的「高德地圖」應用程式測速,發現被告疑似超速,因此要求減速;被告回應稱「你唔好搭囉,我出嚟搵食㗎,你下次唔好call的士。」女事主最後支付300元車資,被告找贖時把一張20元紙幣擲出車外。

官:不信事主說「唔使找」

劉官裁決時稱,女事主的證供合情合理,在盤問下沒動搖。至於涉案手機應用程式就車速的資訊是否正確,劉官表示因沒有相關資訊的證據,不會對被告作出不利揣測,重申該資訊不影響本案裁決重點。

被告自辯時稱,曾向女事主解釋無超速,對方着他「收聲」;在抵埗後向她找贖,對方稱「唔使找」,並將紙幣掉在車內地氈上。劉官裁決時表示,女事主當時不滿意被告的駕駛態度,難以相信她會說「唔使找」、向被告支付額外車資;加上被告自辯時態度迴避,聲稱事隔已久,記不起事發時女事主是否有說某些說話,令人質疑他所言是否屬實,裁定其證供不可信,並裁定他一項票控罪成。

被告求情時否認曾對女事主說「你唔好搭囉」等話,自言駕的士30多年來不曾這樣對乘客說話,惟法庭相信乘客,「咁我都冇辦法㗎」。

【案件編號:WKS 72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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