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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案:控方: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構成「指導意志」 可作支聯會意圖
【明報專訊】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強調不會引用「共謀者原則」針對支聯會,而是要求法庭裁斷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身為支聯會高層,構成支聯會的「指導意志」(directing mind),藉此裁斷支聯會的意圖。另外,控方昨處理共21段涉案片段,法官關注部分片段內容如六四集會的片段包含大會呼籲收拾垃圾環節、何俊仁在不同片段重複相似言論等,認為該些內容毋須播放,可用謄本處理。
播片涵拾垃圾環節 官着變謄本
前日控方播放2018年六四集會的片段,除何俊仁的言行外,連大會呼籲公眾離開時記得收拾垃圾及幫忙搬回鐵馬的部分亦一併播放。控方昨播放2019年六四集會片段時,法官李運騰關注片段較後部分是大會呼籲收拾垃圾,「我見下面係收拾垃圾,唔使睇啦」。另外,控方亦播放2019年9月11日何俊仁接受訪問片段,何稱「名就係愛國,實際就係愛黨,支持黨支持領袖,呢啲係愛國咩」,李官稱「何先生喺另一個場合講差唔多嘢,八九成相似,要唔要睇多次呢?」控方同意用謄本處理。
其後控方稱「受到反思」,認為由於何俊仁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言行不適用於「共謀者原則」,故涉及相關言行片段可用謄本處理,且重提播放「收拾垃圾」一節是鄒幸彤要求才播放,鄒幸彤隨即稱控方說法「冤枉」。李官謂「唔好嘥時間」,法庭針對處理證供,「你哋有爭執,私下再傾」。另庭上亦播放2019年10月1日一次示威片段,李卓人曾喊「五大訴求」等口號,李官稱本案並非處理反修例事件,看不出內容與案件關係。
辯方將爭議片段指證效用
控方開始播放國安法生效後片段時,強調不會引用「共謀者原則」針對支聯會,而是引用「指導意志」,基於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身為支聯會高層,他們的言行及意圖能否作為支聯會的意圖。支聯會一方表示,會爭議相關片段能否用作指證支聯會,但爭議可容後處理。
李美國會發言片 官指有偏見
其中一段片段為2020年7月1日,李卓人在香港以視像方式參與美國國會的聽證會並發表言論,提及國安法實施無阻支聯會的主張,並談論《香港避風港法案》。李官此時詢問,相關內容是否要顯示李卓人涉嫌干犯「勾結外國勢力」,稱內容對本案造成偏見多於證據價值,如與本案無關便應略過。另一片段為同年10月1日,李卓人接受訪問披露自己惹上多宗官非,李官稱法庭毋須知道被告牽涉另案或曾有案底,相關內容亦應略過。
警方證人料兩日內作完供
休庭前,控方預料下周一播畢所有片段,之後兩名警方證人分別是在2020年及2021年向支聯會六四集會發出「反對通知書」,料兩日內能作供完畢。李官聞言稱,控方可能下周四便完成舉證,但案件最初安排75天審期,「淨番落嗰啲點用呢?」接着又說「唔緊要啦,我哋過個早年啦」。案件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 155/22】
(支聯會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