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證監:有持牌法團企圖妨礙視察
【明報專訊】證監會昨日向持牌法團發通函指出,該會於視察期間,觀察到某些持牌法團,採取有欠妥善的作業方式和行為,稱有持牌法團亦未能達到它們應有的操守標準。證監會提醒持牌法團,該會根據條例對其進行視察時,須全面合作,並妥為遵守其法定責任。
發通函提醒須全面合作
證監會於通函附錄中舉例指出,該會於視察期間觀察到某些持牌持法團,有欠妥善作業方式和行為,包括企圖延後、推遲或拒絕證監會發出視察通知或與有關職員會面;於缺乏合理法律基礎的情况下,質疑證監會的視察範疇、檢視範圍或所選取的樣本,或視察查詢的必要性;向證監會隱瞞資料,或提交含糊不清、不合法、不準確、不完備、互相矛盾、虛假、具誤導性甚或偽造的文件、資料或回應等。
證監會稱,如任何人士企圖妨礙證監會視察,將果斷行使所賦予權力,以採取適當的監管行動,包括於合理的情况下,就持牌法團的牌照施加條件,或在適當的情况下對持牌法團的業務和活動採取限制措施,例如禁止某些交易,暫停與新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或限制處理財產。證監會又指將於下周一舉辦香港證券業發展研討會,屆時會與持牌法團相關管理人員,分享有關證券監管觀察所得及最新合規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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