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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露天3人性交藏毒 兩青年判感化入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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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男一女青少年去年在天水圍天逸邨停車場平台性交,並分別藏有依托咪酯或液態尼古丁,被控在公眾地方猥褻行為及藏毒等5罪,案件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兩名男被告分別被判感化及入勞教中心,少女則因有毒癮,再索取感化報告,押後至2月16日判刑。

毒癮少女押後2·16判刑

被告依次為16歲張姓男學生、同為無業的18歲梁博滔和16歲李姓少女。3人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各人另分別被控管有第一部毒藥罪、管有危險藥物罪,全部罪成。張昨被判入勞教中心,梁則接受18個月感化,其中12個月須接受住院戒毒療程。

案情指出,去年3月4日有5段影片在網上流傳,顯示3名被告在天逸邨停車場平台暴露性器官及發生性行為。張翌日被捕,警員在其家中搜出8.5克液態尼古丁。張在警誡下承認曾與一男一女待在一起,但記不起發生何事。梁及李亦於同日在李的住所被捕。梁被發現管有0.13克依托咪酯,在警誡下稱曾因性衝動與李發生性關係。

警員去年4月25日發現梁及李在天耀廣場手持電子煙並管有0.67克依托咪酯,兩人被捕後稱自用。李於去年5月21日再在天耀邨耀昌樓平台吸電子煙,被警員發現藏有0.25克依托咪酯,在警誡下稱吸「太空油」只為「好玩」。

【案件編號:TMCC1819、90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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