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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廚具東主控賄酒樓經理 官關注案情控罪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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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廚具公司東主涉嫌賄賂福臨門集團採購經理以獲取廚具訂單,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公司東主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裁判官關注控罪和案情摘要有不一致之處,促控方跟進。

女被告賴亞好(55歲,圖)報稱卓展廚具設備有限公司東主,被控約於2022年12月25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代理人,即福臨門酒家有限公司時任行政及採購經理關志雄提供利益,提供形式為11,780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關在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事上,對卓展廚具設備予以或曾經予以優待(即致使其關聯公司福臨門向卓展廚具發出廚具訂單)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關志雄作出或曾經作出上述行為,而向他提供該利益。

控罪指換優待 案情謂促對方跟進訂單

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表示,控罪詳情指被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但案情摘要未能充分反映指控,當中指被告向代理人提供回佣,只為促使對方跟進訂單付款,「唔係促使佢接受訂單」。鍾官着控方留意,控方表示將索取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3月20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 18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