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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質疑新例只限新登記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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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巴士安全帶法例惹爭議,立法會前議員兼律師江玉歡昨在facebook質疑,新例條文列明只適用今年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認為乘搭此日期前首次登記的巴士縱有裝安全帶,乘客不扣亦毋須負刑責,促政府解說,「免公眾誤以為有關配(佩)戴的規定罰則適用於所有巴士」。本報正就此向運輸署查詢。

《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8D條則規定,乘客除非已配用安全帶,否則不得乘坐該例8AB條適用的巴士座位。8AB(4)條訂明,8AB條適用於今年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翻查資料,立法會去年9月逐條審議相關附屬法例時,運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鄭思翎形容8D條「旨在訂明巴士乘客須配用安全帶的規定,乘客如果乘坐已經配備安全帶的巴士座位,均必須配用安全帶」,未提僅限今年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當時無議員問及法例適用哪些巴士。

運物局:已分析交通意外數據

政府曾稱是因應2018年大埔嚴重車禍後成立的「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建議,要求巴士乘客扣安全帶。時任運輸署長陳美寶在當年委員會聽證會承認,無就巴士傷亡率與安全帶關係做量化研究或蒐集資料,也無研究專營巴士已安裝安全帶使用率,計劃日後做規管影響研究。對於今次訂新例有否做上述3類研究,運物局昨回覆時無正面回答,稱「政府已詳細分析交通意外數據,整全地考慮專營巴士公司的安全帶配備進度」,並考慮不同持份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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