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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下令Meta加強打擊facebook冒充他人詐騙 (16:33)
為打擊網絡詐騙,新加坡內政部周四(29日)表示,警方依據《網絡刑事危害法》下令facebook(fb)母公司Meta,擴大打擊fb上冒充他人的詐騙活動、加強人臉識別及用戶檢舉審查機制,若無合理理由未遵從指令,最高可罰100萬新加坡元(約618萬港元)。
新加坡內政部周四發布文告稱,警方於周二(27日)再次向Meta發出「執行指令」,要求其採取措施,打擊fb冒充他人的詐騙廣告、帳號、個人檔案或商業專頁。
新加坡警方去年9月首次向Meta發出執行指令後,fb上涉及冒充主要政府官員的詐騙案數量有所減少。不過,警方表示已觀察到詐騙者隨後轉而冒充未涵蓋在首個指令範圍內的其他人士。根據首個指令,Meta當時須在期限前,在新加坡落實兩項措施:一是加強人臉識別機制,二是優先處理新加坡用戶的舉報。
這次新指令下,Meta仍須加強人臉識別機制,並優先處理新加坡用戶的檢舉通報,但打擊措施將進一步擴大,包括Meta須於1月31日或之前,將打擊詐騙措施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未納入首道指令的政府官員,並於2月28日或之前進一步涵蓋經警方評估為高風險、且曾因遭冒充而報案的新加坡本地人士。Meta也須在6月30日或之前,為在新加坡本地較受關注(notable)的fb用戶,實施人臉識別機制,以減少冒充這些用戶的詐騙廣告、帳號及個人和商業專頁。
如果Meta無合理理由未遵從指令,一經判定最高可罰100萬新加坡元,若違規行為持續,可被處以每天最高10萬新加坡元追加罰款。(中央社/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