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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北電騙|明家犯罪集團11人被執行死刑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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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被判處死刑的緬北明家犯罪集團11名被告,已被執行死刑。新華社今日(29日)報道,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對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等11名罪犯宣判並執行死刑。行刑前,近親屬進行了會見。

浙江省溫州市中級法院2025年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詐騙、開設賭場等罪,判處緬甸明家犯罪集團案明國平等11人死刑。在一審宣判後,明國平、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訴,浙江省高級法院於去年11月25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核准明國平等11人死刑。(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