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技工拖車墮下遭飛機輾斃 僱主中國飛機服務罰44萬 (19:05)

發佈於

約旦籍技工從在機場禁區滑行道行駛的拖車上墮下,並遭飛機輾斃,拖車司機與其他同事在完成工作後才發現事主出事。事主所屬公司否認3項傳票控罪受審,今(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公司職員在審訊時供稱,拖車司機毋須與其他組員保持溝通;裁判官朱文瀚今指,說法顯示公司誤解安全守則,也沒遵守溝通指引,終裁定公司全部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指,本港首次發生此類意外,而公司一直使用的制度行之有效,故有風險預期的落差。朱官判處公司罰款44萬元。

被告中國飛機服務有限公司遭票控「沒有設置及保持安全的工業裝置及工作系統」、「沒有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在工業經營中僱用的人工作安全」、「沒有發展、實施和維持一個安全管理制度」3罪。事主為公司的持牌技工Mohammad Hamad Ali Al Araidah。事發於2024年2月6日,事主與3名同事以拖車拖行大灣區航空的波音737-800飛機,事主擔任聯絡員,坐在拖車的開放式後座。控方專家估計,事主或曾解下安全帶及站立,再使用電筒。

公司時任安全及品質保證總經理詹永年供稱,拖車司機工作時毋須與組員保持溝通。朱官則引述波音公司的飛機維修手冊指,溝通是正確地拖行飛機的重要一環,在拖運程序中,飛機上及地面人員須有清晰溝通;可見公司沒遵守這溝通指引,詹則錯誤理解指引,實屬遺憾。

事發後,公司改為安排聯絡員坐在拖車前座;詹解釋,這是公司未知意外成因前的臨時安排。朱官質疑,公司已知道聯絡員坐在後座會有從車上墮下的風險,只是避而不談。

辯方亦指,事主來港後毋須再修讀擔任聯絡員的課程。朱官稱,公司不了解事主在外國受訓的內容,不能推卸向他提供安全訓練的責任。朱官終裁定公司全部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