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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控方欲引「共謀者原則」 法官關注為何仍未澄清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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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今日(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完成開案陳辭後,辯方稱現階段才知悉控方引用「共謀者原則」指證各被告。法官關注控方仍未澄清相關事宜,指案件多次推延,「控方有一年時間準備,期望控方噚晚已經做咗」;法官另關注控方是否需播放自1989年起影片,「點解睇返十幾廿年前,當時唔犯法嘅嘢?」案件押後至周四續審,以待控方準備相關列表及與辯方商討能否看謄本代替播放。

控方開庭後讀出餘下開案陳辭,提及鄒幸彤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在不同支聯會活動或採訪場合中,宣稱支聯會將長期繼續鼓吹及傳揚其組織及主張,而「結束一黨專政」是否支聯會的口號也好,也不改變支聯會的主張、即使李卓人及何俊仁未能繼續鼓吹及傳揚其組織及主張,她本人會繼續相關作為。

控方原定將處理控辯雙方承認事實。由破產管理署委派代表支聯會的資深大律師林芷瑩提出,各被告所涉「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並非串謀控罪,不知道原來控方使用「共謀者原則」,認為需澄清後才能讀出雙方承認事實,而代表李卓人的大律師胡栢昌亦指,辯方從開案陳辭的旁注才發現控方使用「共謀者原則」。

法官李運騰回應辯方時,指當「共同控罪」(joint charge)時可使用「共謀者原則」,但認同控方有需要澄清其適用範圍,包括適用時間及由誰人說出什麼言論,否則辯方難以抗辯 。李官質疑案件已多次延遲開審,認為控方有時間準備相關陳辭,遂指示控方需於今日完成並向各被告提供就使用「共謀者原則」的列表。

控方播放自1989年起影片 官:點解睇返十幾廿年前,當時唔犯法嘅嘢?

李官另關注控方將播放影片的範圍,指控方依賴在2018年國家憲法修正後確立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加上《國安法》沒有追溯力,故此之前的影片僅為背景資料,質疑有否需要播放自1989年起影片,還是以看謄本方式處理,並問「點解睇返十幾廿年前,當時唔犯法嘅嘢?」鄒幸彤稱控方提供謄本是影片節錄,冀法庭對影片有完整了解,控方同意可以謄本方式處理2018年之前影片。法庭押後案件以待控辯商討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