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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歲男涉持棍毆斃客人 稱代買單車後對方拒付800元 否認謀殺指「一時戇居同佢打」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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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時從事單車維修及買賣工作的46歲男子代58歲男客人購買二手單車後,因客人拒付800元款項而到其天水圍住所尋人,兩人吵架並以金屬棍互毆,客人疑被擊中後倒地,入院兩天後不治。該男子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今(27日)於高院開審。控方播放被告的警誡錄影會面,被告稱客人怒罵他及「想打人咁款」,而被告則從垃圾站執拾金屬棍自衛,最後卻「一時戇居同佢打」。

被告王冠銘(案發時46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22年10月31日在香港謀殺羅振成。控方稱,本案主要爭議點是被告是否有謀殺意圖,或有意圖對事主的身體造成嚴重傷害。

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代事主購買一輛單車後,事主拒絕支付800元款項。被告遂於2022年10月28日到事主位於天水圍​​​​天恩邨的住所尋人,但沒見到事主;被告推着一輛單車離開大廈。被告翌日再來尋人,其間站在大廈升降機門外與事主吵架,兩人其後走到大廈外並各持一支金屬棍互毆,被告擊中事主的頭部最少4次,事主最後倒地不起。途人報警後,事主被送院,兩天後被醫生判斷為腦死亡。承認事實指,被告同年10月30日被捕,在警誡下指「佢爭我錢唔還,咪同佢嘈交,嬲得滯先打佢,佢係咁X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