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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與途人起爭執動粗致命 無業漢謀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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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漢於2021年在深水埗街頭與男途人爭執,拳打腳踢致對方肝臟等多處受傷,事主約4個月後不治。無業漢否認一項謀殺罪,經審訊後昨陪審團在高院退庭商議。陪審團商議逾8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一項謀殺罪成立,法官胡雅文將案件押後至今日求情及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張國輝(約50歲,無業)否認於2021年12月4日在深水埗南昌街香港科技專上書院外謀殺男子劉榮漢。被告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

案情指案發當天凌晨時分,被告和事主在案發地點爭執,被告曾將事主打倒地上,事主已動彈不得,被告仍重複踩他。一名的士司機目擊事件後報警。同日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事主粗言相向,因此動粗。事主肝、胰及腸受傷,胸腔感染,至2022年4月22日離世。

目擊者供稱當天他在附近的行人天橋睡覺被爭執聲及「好辛苦嘅叫聲」弄醒,從天橋目睹較年輕的被告「係咁踢個老人家(事主)」胸口,遂上前勸被告「唔好再打」。

【案件編號:HCCC 3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