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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遞員保障擬年內交立法建議 「要顧平台能力」
【明報專訊】數碼平台工作者常被視為自僱,目前未能充分受到法定勞工保障,例如外賣員、送貨員。去年《施政報告》提出透過立法「完善數碼平台工作者工傷補償機制」,立法會議員林偉江昨日書面質詢關注立法工作進度,勞福局長孫玉菡表示政府計劃制訂新法例,保障因工受傷或死亡的平台工作者,正「全力推進」法例草擬工作,以期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擬先聚焦從事食物和貨物送遞的工作者。
孫玉菡說,由於現時平台工作者主要從事食物和貨物送遞工作,建議先聚焦為上述平台工作者制訂工傷補償機制,立法框架會參考《僱員補償條例》,考慮持份者意見。
他指出,補償機制須為平台工作者因工受傷或死亡可獲的保障,提供明確法律基礎及確定性;補償範圍、項目及內容須加強保障平台工作者,同時要顧及平台公司的承擔能力,讓行業可持續及穩定發展;執行安排應簡單易明及容易操作,減少補償爭議。
孫玉菡:不易以一般僱傭關係界定
至於會否進一步立法確定平台公司與食物外送員之間的僱傭關係,孫玉菡說,數碼平台服務是新發展的經濟運作模式,變化迅速,公司與工作者不易以一般的僱傭關係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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