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鄭建生:香港應推行沒有福利主義的「再綜援化」
【明報文章】王卓祺教授早前引用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的民意調查結果,在《明報》發表文章及推論「香港人並不抗拒福利主義」(刊2026年1月12日)。筆者則藉此平台,提出另類推論:主流港人甚至新移民都沒有倚賴綜援,更是自力更生,而香港應推動「再綜援化」。
我們細看以上民調最直接的問卷問題:「遇到經濟困難的時候,會唔會申請政府的各種社會福利」(2025年調查中,福利是指改善公營醫療、扶貧、興建更多公屋),「48%受訪者表示一定會/會」,而「2003年的問題更為嚴格,即福利作為一個狹義只為窮人而設的綜援……當年同樣有四成多的人(46.3%)回答一定會/會;但『一定不會/不會』的回應,2025年是17.1%,當年則有34.5%」。
筆者推論,這些數據未能確認福利愈來愈被接受;相反,近年仍有一半人不一定申領包括公屋、醫療在內的福利;六分之一連公屋也一定不申請。2003年有三分之一人表示一定不領綜援,顯示港人不願意依賴福利。
在問卷調查以外,貧窮社群的真實選擇又如何?
「去綜援化」現象
劏房戶和新移民是兩個較多人關注及認同的貧窮社群,先看劏房戶。2022年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調查顯示,合資格領取綜援的劏房戶,有一半(50.6%)沒有申領。由此推斷,有資格卻不領取綜援的有2萬個劏房戶,是現有綜援戶的一成多。
上述調查中,有近三成劏房戶(29.1%)聲稱無需要領取綜援;但其中大部分(82.7%)卻表示面對經濟壓力。那就是說,有近四分之一劏房戶的表達非常矛盾。劏房戶口是心非?還是他們認為要到了更惡劣境况,才覺得有需要申請綜援?
傳媒採訪的真實個案,也似乎反映着後一種態度——輪候公屋超過7年但拒領綜援的劏房戶有一句話,「有手有腳就要找工作做」,特別令人印象深刻。
至於新移民,於2014年開始,只需居港1年(精準地說是309天)便有資格領取綜援。筆者一直以為,這批新移民剛到埗,經濟狀况(起碼表面數據上)易於符合申請資格,找工又不容易,有大機率選擇領綜援,不領才怪。但查證後卻發現事實是,居港少於7年之新移民領取綜援的個案比例,近年最高是2020年,比例只是4.8%。
根據政府數據,2025年第一季,新移民主要收入來源是政府津貼的比例,為4.2%;相反,有80.8%是靠工資維生,也就是自力更生的明證。
不單如此,新移民綜援個案數目10年間已被「腰斬」。根據統計處的2024年9月《香港統計月刊》,2014年新移民領綜援有13,551宗,涉及19,127人;到2023年,兩者分別跌至6627宗及9255人,降幅分別達51.1%及51.6%。這不是「去綜援化」嗎?這個「去綜援化」的後果,不是來自新移民「自力(更生)化」的前因嗎?
失業及低收入健全者綜援個案,也顯現「去綜援化」趨勢。低收入個案10年來,平均每年以一成半幅度雪崩式下滑,個案已跌到只得1000多宗(註1)!
回說港人對福利的接受問題。福利接受程度愈高,整體人口又愈增,綜援個案應該愈多。然而,跟大部分人的臆測完全相反的是,綜援個案愈來愈少,最近已跌穿20萬宗,比2013年的26萬宗,下跌近兩成半,出現整體「去綜援化」現象。
綜援沒有被濫用 是使用不足
筆者大膽假設:不論新移民與否,貧窮戶自力更生,比倚賴綜援的心態強烈;即使小部分人有濫用綜援的動機,但社會上(包括部分社工)有強烈偏見以至歧視,形成強力的制衡。大家可以在上述社聯調查及日常接觸當中,小心求證制度及文化上的強大「去綜援化」力量,對於有真正需要的貧窮社群產生知難而退及不甘受辱的「趕客」效果。究竟一直「被趕」但符合綜援資格的貧窮戶,到了怎樣惡劣境况,才覺得需要申請綜援?筆者大膽推斷,是當他們出現「走投無路」的感覺時。
總結來說,筆者認定,整體上綜援不單沒有被濫用,更是使用不足。
再說劏房戶的扶貧問題。特區政府「起牆施綁」、「洗太平地」式訂立了簡樸房法例,今年3月實施,「洗走」劏房,換進簡樸房。然而,提高了劏房質素,就等於提高劏房戶生活質素嗎?劏房租金提升,劏房「上流化」為簡樸房,但若不能大幅增加公屋供應,成本上升的簡樸房,其租金怎能不增加?近日已有劏房戶「被退租」;他們會否「被下流」至合法或違規的板間房、牀位、籠屋,或要露宿街頭做「城市露營者」?
「再綜援化」與「自力化」
面對社聯所評估的2萬個貧困劏房户問題,筆者倡議短期推動「再綜援化」及加強「自力化」,長期則需有「金融化」及「產業化」扶貧策略(有關長期倡議另文詳談)。
加強「自力化」,意指增加「豁免計算入息」規例的工作誘因。現時領取綜援,6800元或以上的月薪,除去4000元可以「落袋」,其餘工資金額會在綜援扣減。如果能夠提高4000元上限,綜援戶不會再覺得努力工作只有微薄得益、「努而無金」,工作誘因自然提高。筆者亦倡議,劏房戶和公屋戶有不同金額的「豁免計算入息」,劏房戶可享較高豁免,到「上樓」後便要調低,以免享受雙重福利。
「再綜援化」意指善用綜援,精準幫扶貧窮社群,扭轉「長津化」(註2)趨勢。筆者建議,鼓勵住戶「應領則領」,他們才能夠「應使得使」。筆者倡議由關愛隊逐戶上門,支持合資格劏房戶申領綜援,亦鼓勵更投入職場。
這套組合拳的政策目標,是令劏房戶實際收入(工資+扣減綜援)增加,才可真正賦權(empower)劏房戶,有能力租住比劏房「上流」的住屋。這才是真正的精準扶貧,而不是推行勞民傷財的法例,淪為口惠而實不至、只求門面的政績工程。
註1:這個「去綜援化」可能是「職津化」的前因,因為他們可能是轉移申請在職家庭津貼。不過,職津每戶津貼額每月最多只有1610元,而綜援附帶很多補助金及特別津貼,補助各個生活層面的需要。因此政府樂見綜援能夠轉為職津,因福利負擔可大為減省。
註2:政府在綜援節省了公帑,卻在長者生活津貼浪費有餘。包括長津的公共福利金開支,10年增幅近兩倍,升至2025/26年度603億元;綜援開支10年間仍維持在220億至240億元內。受惠長津的不一定是貧窮社群,因此長津「收買長者人心」,卻違反精準扶貧原則。
作者是港大亞洲研究中心前助理研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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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