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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消防兩月巡查1500舊樓 倘揭違例即時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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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宏福苑大火後,樓宇消防安全問題備受關注。消防處昨公布即日展開樓宇消防裝置及設備巡查計劃「前哨行動」,目標在兩個月內巡查約1500幢樓宇,涉及1987年或之前首次呈交建築工程圖則的住用或綜合用途建築物,主要檢查樓宇的消防裝置狀態與年檢情况,並確保有遵從最新消防裝置管理措施。消防區長(政策)羅建新說,若發現違例,會即時執法並要求業主立案法團盡快跟進。

羅建新說,巡查計劃會針對曾欠缺年檢、消防裝置有損毁及已呈交「關閉消防裝置通知書」的樓宇,包括檢查是否按時為消防裝置年檢並提交證書;系統有否被不當或過度關閉,例如火警鐘系統被轉為靜音模式。另會檢查火警鐘性能、消防泵系統及消防水缸水量,也會在大廈張貼消防喉轆使用方法貼紙。

另消防處本月8日發出兩則通函,包括要求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在損壞的消防裝置當眼位置張貼告示,並在消防裝置電源開關貼上封條等。羅稱巡查計劃會跟進上述最新消防措施情况。

資源許可會拓展到其他大廈

羅希望巡查計劃能確保大廈消防裝置處於有效工作狀態,如發現裝置欠缺年檢甚至失效,將果斷執法並要求業主立案法團盡快跟進,包括發出勸喻信、警告信甚至檢控;同時會了解消防裝置承辦商有否出現專業失德,若有將作紀律調查,甚至將承辦商由註冊紀錄冊中移除。他又說若資源許可,不排除將巡查計劃擴展到其他大廈。

羅又說,消防處2024年7月起突擊巡查各區樓宇的消防裝置年檢情况,截至目前共巡查東區、觀塘及荃灣502座樓宇,發現有45幢未年檢,檢控34個業主立案法團。

對於有樓宇在巡查後「打回原形」,羅稱經檢控後相關樓宇通常都會完成年檢並提交證書,消防處亦會持續監察,若重犯會再執法,並將相關紀錄交予法庭參考。羅重申消防處要求所有樓宇在大型維修前要確保消防裝置已完成維修並恢復正常狀態,不應同時展開樓宇大維修及消防裝置維修。

整治承辦商 考慮增罰則

針對業主立案法團沒有按規定安排消防裝置年檢,以及承辦商的專業失德行為,羅稱消防處正考慮提升罰則。另現時部分消防裝置關閉或維修時,承辦商須向消防處報備,處方會考慮日後須否經過批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