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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校專責組保護兒童 25人負責 漢基設「護童專員」 倡撥資源予公校聘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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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位於北角的漢基國際學校自2017年設立「兒童保護專員」及「兒童保護小組」,專責制定校本政策保護兒童,7年前開始推出課程教學生保護自己,內容涵蓋網上性誘識、到酒精場所的注意事項等。該校兒童保護專員Alissa Kordprom相信,漢基屬少數「幸運例子」有設兒童保護專員,建議政府考慮投放更多資源讓公營學校聘請專業人士。教育局回覆稱,學校可按校本需要安排統籌保護兒童事務,並靈活運用資源支援學生。

教局:學校可按需要安排

漢基現設學前班及中小學課程,每年學費介乎21.6萬元至34.3萬元。漢基校網顯示,該校已制定《保護兒童手冊》,臚列教職員、家長等應循什麼守則保護兒童,提及所有教職員每年要簽署約章承諾遵守守則,亦要避免在無人監管的私密環境和學生互動等;家長則不應在社交平台公開子女獨照和姓名,倘要遺下子女離港,應事先提供暫時監護人聯絡予校方等。

Alissa上周受訪表示,該校現有約25人負責處理保護兒童事務,包括制定校本指引及課程,當中課程每學年約10至15節,舉例小學的課堂會教授「安全接觸(safe touch)」等基本概念;中學講解性虐待、網絡罪行等議題。她說校方每年為教職員提供培訓介紹兒童保護措施,定期接見家長,提醒育兒時應避免體罰等。

專員統一舉報 減教師負擔

《強制舉報虐兒條例》今日生效,Alissa說學校一向有舉報虐兒的既定流程,教職員倘發現學生有異樣,須盡快填妥校本表格,兒童保護專員會按報告展開調查,倘發現個案牽涉嚴重虐兒,會向警方及社署舉報。

Alissa說《條例》生效後學校會採用「團隊舉報」制,由專員統一舉報並可承擔法律責任,減輕教師負擔。她稱如專員最終決定不舉報但教職員不同意,教職員仍可作個人舉報,相信做法夠全面。

甘霖:傾向團隊舉報

建生:辦團有法律支援

另外,天主教甘霖幼稚園校長劉慧欣與主任溫佩芬向本報稱,《條例》要求與以往做法類似,倘發現虐兒個案,學校傾向「團隊舉報」,又稱會透過講座、分享會等讓教師釋除疑慮及表達困難,認為當學校有足夠支援教師,「其實都不是那麼可怕」。

路德會建生幼稚園校長林月好說,舉報虐兒個案是教師基本責任,學校早有程序和機制,辦團亦向學校提供法律等支援,不認為《條例》實施後會對教師構成壓力。

Alissa提醒,舉報者在聆聽受虐個案分享後或有心理負擔,建議政府下一步加強教育公眾在面對受虐個案時該如何正確紓壓。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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