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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男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押後再訊待索教育心理專家報告 (16:37)
22歲男子被指前年至去年於社交平台X(前稱Twitter)和Instagram發布煽動帖文,被控一項《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15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索取被告的教育心理專家報告,並透露被告求學時期也有相關報告。法官一度指,教育專家報告「好少」影響刑事檢控,最終批准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3月17日再訊,以待索取報告。
被告陳浩騫(22歲,報稱餐飲業服務員)原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控方早前改控他《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辯方今申請押後案件,替被告索取教育心理專家報告,以協助控方審視本案處理方向,並說該專家日前已跟被告見面,將於一兩星期後交報告。控方確認,上月獲悉辯方希望替被告索取報告,不反對辯方申請。
法官陳廣池關注,教育專家報告「好少」影響刑事檢控,若索取報告「冇乜裨益」,為何要押後案件?陳官又相信,現在起排期審訊,也可能要待年底才開審。辯方回應,本案需要審訊的機會「非常之低」,並提及辯方有考慮申請押後會否令被告「坐爆」刑期。陳官最終應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今年3月17日再訊,以待索取專家報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還押候訊。
控罪指稱,被告於前年6月27日至去年4月2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