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男子涉發煽動內容 威脅傳媒報道還押

發佈於

【明報專訊】一名報稱為社會保障主任的43歲男子涉嫌於去年4至7月期間,在一個網站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內容,再去信威脅5間傳媒機構刊登,否則損壞屬於傳媒的財產。男子被控明知而發布或複製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等7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4日答辯,以待控辯雙方商討。辯方沒保釋申請,被告還押候訊。

被告謝震斌(43歲,報稱社會保障主任)被控一項明知而發布或複製具煽動意圖的刊物,以及6項威脅會摧毁或損壞財產罪。

辯方稱,早前已申請押後案件並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但控辯雙方仍需時就控罪等事項商討,故辯方希望再申請押後案件。辯方說,目前雙方之間的商討「有建設性」,預計案件下次提堂時不需再申請押後。控方不反對押後案件。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4月19日至7月3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或複製該刊物,即一個網頁,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他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

威脅損毁5間傳媒財產

被告另被控於2025年6月7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分別威脅黃育權、盧群芳、陳凱茵、譚佩珊、吳雪兒、石敏婷,稱會摧毁或損壞分別屬於中國日報(香港)有限公司、星島新聞集團有限公司、南華早報出版有限公司、大紀元國際有限公司、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的財產,意圖令人畏懼該威脅會付諸實行。

【案件編號:WKCC 54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