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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嘉誠買美聯放盤客資料 兩董事一代理囚5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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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嘉誠地產兩名董事涉以3.2萬元購入美聯逾1000項「放盤客」資料,兩人早前承認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另一名美聯地產代理經審訊裁定兩罪成立,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暫委裁判官李卓慧稱,本案金額在同類案件不算大,但美聯或會因本案受到聲譽打擊,公司潛在經濟損失風險亦高,故本案「具一定嚴重性」,判處3人分別監禁5至10個月。

求情稱代理粗心董事受唆擺

被告依次為江家成(27歲,美聯代理)、唐稀爾(31歲,嘉誠董事兼股東)、周霆鋒(42歲,嘉誠董事兼股東)。唐、周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江被裁定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成。

李官引述辯方書面求情表示,江家成因疏忽及粗心導致公司資料外泄;唐稀爾及周霆鋒在他人唆擺下犯案,兩人的背景報告顯示,案發時唐抱僥倖心態,現願承擔法律責任,周則缺乏獨立判斷能力,也低估法律後果。

官:兩董事非始作俑者

惟積極參與

李官判刑時稱,案發時間持續約5個月,涉案人士有分工,屬有組織及有預謀犯案,江家成角色關鍵,他濫用職權並泄漏公司資料,違反誠信,判監10個月。至於唐稀爾及周霆鋒,李官指涉案WhatsApp群組信息顯示兩人並非始作俑者,串謀方案由他人提供,但兩人積極參與,有可能得到個人利益。李官認為本案不涉不合理或不公平的檢控延誤,以8個月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分別判處唐稀爾及周霆鋒監禁5個月及6個月。

根據控方案情,江家成於2022年5月至10月間從唐稀爾和周霆鋒等人收取賄款約3.2萬元,以協助他們檢索美聯物業資料庫的「放盤客」資料,以便嘉誠地產向「放盤客」兜售地產代理服務。

【案件編號:STCC 175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