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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談安置 多議員指原址重建難 黃偉綸:無有效市場機制處理 購業權屬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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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副財政司長黃偉綸近日稱大埔宏福苑原址重建耗時、具挑戰、「不實際」,昨日立法會首日會議就有關宏福苑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的政府議案辯論,多名議員所提安置方案均和應政府說法,稱原址重建需時太長、業權複雜而不支持,部分議員提出由政府收購單位業權,亦有議員憂慮買業權會開先例。黃偉綸總結發言時強調,目前無有效的市場機制可快速、全面處理居民的長遠居住安排,政府提出現金或「樓換樓」方式購買業權是「特殊中的特殊」,不會是先例。

陳克勤:要考慮是否值得等10年

房屋局長何永賢昨日發言提到,宏福苑7座受災樓宇的鋼筋、混凝土、樓面板等嚴重「內傷」,雖無即時倒塌危險,但難保證樓宇安全,很可能要拆卸。多名議員贊成原區安置,包括政府在問卷提出的頌雅路西選址,但反對原址重建。新界東北議員、民建聯主席陳克勤曾提出多個重建選址,包括頌雅路西地盤,他昨日稱每個受災家庭情况不一,政府應提出不同方案讓市民選擇,他明白災民冀原址居住,但要考慮是否值得等10年,又稱頌雅路西用地在富蝶邨附近,已有社區設施及公共交通,並非「山旮旯」。

黃浩明:發展商不可能購業權

地建界黃浩明則提到,若原址重建,收購業權過程複雜,一旦有司法覆核,更難預計需時。身兼恒地執董的他又說,私人發展商不可能購入宏福苑業權發展,因住戶眾多,重建也要補地價,加上原址曾發生事故,單位售價會折讓。選委界別林筱魯說,坊間有人只計算拆樓建樓時間,「以為『特事特辦』4個字,等於不管法規」,但短時間內不可能收購全部業權,強制收回將觸動法定賠償機制。

陳振英料收購需補貼20億

簡慧敏倡稅務優惠吸捐款

另有議員談及收購業權,金融界議員陳振英認為,最快、最靈活自主的選項是政府以火災前的市價,統一收購單位業權,讓居民自行選擇同區或跨區置業;若居民想等待重建或稍後置業,可將相關款項放入託管戶口。他估計收購全部單位需60億元,透過募捐、保險索償,加上支援基金剩餘金額後,政府需補貼約20億元,即每名納稅人分擔不足1000元。

保險界陳沛良建議為宏福苑訂立專屬法例,授權成立專責法人團體,考慮向所有業主收購業權,統一處理收購賠償及保險索賠。選委界簡慧敏則預計,若政府以現金收購業權,需額外30億至40億元公帑,建議以特殊稅務優惠推動社會捐款。

不過,選委界別管浩鳴認為,政府動用公帑收購業權需足夠理據,並平衡各方意見。他提到有人擔心今次做法會開先例,舉例嘉利大廈在1996年五級火後一直空置,直至有大業主統一業權再重建;2010年馬頭圍道唐樓倒塌,結果由市建局收購業權,讓業主購置新物業,兩次均與政府今次選項不同。他認為政府有最終方案後,需清楚解釋原因,收購價亦要客觀。

明報記者

(宏福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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