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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頂地盤挖機工殤 涉事機手:駕駛室盲點多 曾討論
【明報專訊】44歲男工人2023年在山頂普樂道地盤遭挖掘機撞倒,送院搶救後不治。僱主及地盤工程總承建商共否認9項傳票控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挖掘機機手供稱,他操作挖掘機時聽到「喇叭聲」,遂到機外檢查,發現撞倒事主。機手說,身處挖掘機駕駛室時若想觀察後方情况,會被機械臂遮擋視線,而他以往曾與事主討論這問題。
僱主建商否認9傳票罪
被告為一鳴建築機械工程有限公司、一鳴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一鳴建築被票控3項「東主的法律責任」罪及各一項「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有人墮下」和「沒有發展、實施和維持一個安全管理制度」罪。一鳴土木工程被票控各一項「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沒有設置及保持安全的工業裝置及工作系統」、「沒有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在工業經營中僱用的人工作安全」和「沒有提供/保持安全的進出途徑」罪。
承認事實稱,一鳴建築是山頂普樂道1、3、5號地盤工程的總承建商,事主賴定華的僱主一鳴土木工程是一鳴建築的附屬公司。事發2023年11月23日,有挖掘機在地盤做碎石工作,其間事主在挖掘機甲附近被挖掘機乙撞倒。
挖掘機乙機手孫永雄供稱,事發日他與事主一起工作,事主操作挖掘機甲。孫為遷就工作位置而把挖掘機乙向後駛,卻聽到機器發出的「喇叭聲」,遂向前駛及再到機外檢查,發現撞倒事主。孫說,事發前曾走到機外休息,看到事主似是在挖掘機甲外處理螺絲鬆脫問題,而現場不設「人車分隔」措施。控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事主走到挖掘機甲的機頭,再返回駕駛室調整機械臂,之後走到機外;孫稱認為事主身處機頭時就是在「擰螺絲」。
控方指出,事主被挖掘機乙的右後部分撞倒。孫說,身處駕駛室的他無法看到右後方情况,因會被挖掘機機械臂遮擋,透過駕駛室的玻璃觀察時也會有「好多盲點」,而他以往與事主一起乘車下班時,曾討論視線受阻問題。
【案件編號:ESS 23037/24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