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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梓華自稱「超級金手指」倡減刑2/3 李宇軒:跟執法部門全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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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早在2021年8月各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後以從犯證人身分出庭頂證黎智英。昨日法庭先處理二人的求情,控方陳辭提及,案中從犯證人都不屬於「supergrasses(超級金手指)」,因他們沒有就多宗案件作供;李宇軒一方接納控方說法,但代表陳梓華的辯方力陳,陳早在警方調查階段已提供協助,亦披露一些警方難以偵查事件,陳當屬「supergrass」,量刑起點應較黎智英低,建議介乎12至15年監禁,法庭應給予最多三分之二減刑。

李認「罪行重大」但非主腦

李宇軒及陳梓華昨日確認維持認罪答辯及同意案情,控方讀出二人背景資料,稱陳梓華在英國出生,在英國取得法律學士學位後,在香港修畢中國法律碩士學位,案發前在律師事務所任職律師助理,月薪3.3萬元;李宇軒持有學士學位,報稱案發前任職程式員。

代表李宇軒的前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陳辭稱,辯方同意把李宇軒視為「罪行重大」的被告,李雖屬「重光團隊」一員,但他並非案中主腦,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才是主腦及資金提供者,而且李亦未曾跟黎對話。沈又提及,屬「12港人」之一的李宇軒回港後跟執法部門全面合作,包括自願參與錄影會面、跟警方錄口供,以及在審訊中作供,法庭應按《國安法》第33條減輕其刑罰,但接納李不屬「超級金手指」。

陳:主動披露內情助查

舉證累家人受滋擾

代表陳梓華的資深大律師林芷瑩則陳辭稱,陳早於警方調查階段已提供協助,若非陳主動披露黎智英在台灣開會,警方應難知悉內情,加上陳在審訊中頂證黎智英等人,當屬「超級金手指」,可獲一半至三分之二減刑。林又稱陳在案中沒有領導或策劃角色,很多時候充當「傳話人」;強調陳的量刑起點應較黎智英低,建議介乎12至15年監禁。翻查資料,陳在審訊中供稱,2021年他在台北與黎智英及劉祖廸見面,黎席間提及需團結包括「議會、國際、街頭」三條戰線,並提及「支爆」一詞,即中國經濟和政權的崩潰。

林芷瑩又提及,陳梓華為協助控方舉證,連累家人受滋擾,法庭應就此酌情減刑;陳的父母名字及電話號碼在網上被公開,在2021至2022年間曾收到電話滋擾,而在去年8月,陳的家人向警方報案稱有兩名可疑男子徘徊寓所外。法官李運騰關注,相關人物並非選擇在陳上庭作供期間滋擾他家人,而是在去年8月案件結案陳辭時才作滋擾。林表示此反映滋擾行為貫串案件審訊。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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