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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前僱員連發逾500電郵 終院裁定嘉道理父子公司可申禁制令 (17:09)
嘉道理家族旗下嘉道理父子有限公司一名前僱員,被指向公司、其主管人員、僱員及律師等發送超過500封電郵。公司代表其僱員向法庭申請禁止騷擾行為及索償。原訟庭早前認為公司不能以騷擾作爲訴訟理由而剔除有關申請,後來上訴庭改判公司上訴得直。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今日(9日)頒判辭,裁定公司可申請禁制令,以制止其僱員在工作期間受騷擾,但禁制令不會延伸至影響僱員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生活行為。
原告嘉道理父子有限公司(Sir Elly Kadoorie & Sons Limited),代表其現任與前任主管人員、僱員與代理人;被告為原告的前僱員Samantha Jane Bradley。終院判辭交代事件背景,指被告於2009年至2020年間受僱於原告的法律部門,曾任法律及信託管理總監一職。由2020年至2022年間,被告向原告、其主管人員、僱員及律師等發送超過500封電郵,指控原告各種不當行為。原告認為該些指控是子虛烏有,基於被告的騷擾行為作出申索,並申請禁止騷擾行為。
判辭續指,公司不能就騷擾起訴,因為公司無法遭受情緒困擾,若公司成為騷擾行為的目標,它可根據經濟侵權行為提出申索。但即使原告沒有訴訟理由,只要有應受保護的權利或利益,或有給予濟助的原則性理由,法院亦可批予禁制令。法官強調,本案僅關乎僱員在工作期間受騷擾,以致妨礙公司僱主履行提供安全工作環境的責任,裁定原告可申請禁制令,以制止其僱員在工作期間受騷擾,但禁制令不會延伸至影響僱員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生活之行為,也不會延伸至已離職人士。終院一致裁定上訴部分得直,並准許原告申請修訂其申索陳述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