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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跌未足一歲女嬰及拉扯手腳 菲傭認虐兒入獄五個月 (17:13)
新上任兩個月的菲傭在跑馬地一單位照顧一名11個月的女嬰時,拉扯嬰兒的手腳,又推女嬰倒在牀上,令女嬰的頭部撞落牀墊。菲傭今(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並稱她因未適應工作環境而犯案。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受害嬰兒未滿一歲,十分脆弱,被告又多次拉扯他的四肢,又拍打其背部,案情嚴重,判囚5個月。
女被告A.J.B(41歲,家務助理),被控1項對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辯方求情指,被告首次來港擔任家務助理,因工作壓力及未適應環境而犯案,對女嬰及家人感到愧疚,而嬰兒的醫療報告反映,被告的行為未有對她造成嚴重傷害。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指出,被告在受托下照顧未滿一歲、脆弱的女嬰,但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數度拉扯女嬰手腳、推其背部,其虐打行為非單一事件,認為本案違反誠信,案情嚴重,決定以7.5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終判囚5個月。
案情指,涉案女嬰在2024年12月出生,案發時未滿一歲。被告在2025年8月受僱照顧該名女嬰。2025年11月11日,女嬰的祖母發現她的頭部兩度有異常抖動,亦有嘔吐情況,遂告知女嬰的母親。女嬰母親查看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被告曾拉扯女嬰的手腳,數度推倒女嬰的上背部及軀幹到牀,令女嬰頭部撞到牀墊上,於是報警。菲傭其後被捕;女嬰亦送院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