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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涉勒索案罪脫 官:反黑警凌晨錄口供動機惹疑 作供警另被控販運大麻及傷人 (18:38)
一名男子於2022年疑遭勒索12萬元,並致電母親到港鐵大埔墟站與綁匪交收贖金。喬裝警員陪同事主母親赴約,多名疑犯被捕。其中兩人就普通襲擊及勒索等罪受審,辯方爭議警員不當對待被告,包括在凌晨時間錄口供。區域法院法官今(8日)裁定被告3項控罪不成立,並批評警員選在凌晨錄口供的時間不正常。法官另提及,作供警員另涉串謀販運大麻及傷人案,法庭須謹慎考慮其證供。
本報向警方查詢會否追究涉事反黑組警員的問題,警方回覆案件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現階段不適宜評論。
首被告何祥寶及第三被告黃俊熹就普通襲擊、勒索及屬交替控罪的非法禁錮罪受審。判辭指,警方2022年9月18日調查事主X遭非法禁錮案,警員陪同X母與綁匪會面。首被告當埸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第三被告駕車逃走被捕,同樣保持緘默。兩人分別於翌日凌晨2時至5時接受錄影會面,供述自己替人收債及曾毆打X。
辯方爭議被告非自願招認,反對錄影會面呈堂。隸屬大埔反黑組的兩名警員及高級警員王志輝出庭作供,否認曾毆打或誘使被告招認。首被告供稱曾遭警員打肚子,感疲累驚慌才招認。第三被告則自稱有毒癮,曾被警員帶入「黑房」打腹部,獲警員教導說出車牌號碼等答案。
法官林偉權表示,兩被告被捕時均說「我冇嘢講」,翌日卻在錄影會面和盤托出,以往不少疑犯會改變態度,惟第三被告曾為逃避警員而跳車,被捕後22小時後卻在會面表現合作,令人詫異。林官稱,若反黑組警員要為被告錄口供,可選擇其他時間,凌晨錄口供看來無迫切需要,「不禁令人懷疑調查員是否想藉此安排去減低疑人的抗壓能力,令對方感到壓力而容易就範去配合調查」,讓被告疲倦或渴睡下作招認。
作供警員另涉串謀販運大麻及傷人案 官:須須謹慎考慮其證供
林官提到,高級警員王志輝另涉串謀販運大麻及傷人案,法庭不會就其操守妄下判斷,但他面對嚴重指控,法庭須謹慎考慮其證供。林官表示,不能肯定警方證人確實說出事件,因此裁定控方未能證明兩名被告自願會面,拒納招認為證據。林官提到,X在本案無出庭作供,辯方要求法庭剔除招認並裁定被告毋須就控罪答辯,而控方未能反駁。林官遂裁定控方缺乏證據證明兩名被告干犯3項控罪,裁定兩人控罪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