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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人造斜坡山泥傾瀉比率高於私人斜坡 個別5年內4次事故 申訴公署促提升安全管理 (13:16)
申訴專員公署今(8日)公布就香港防治山泥傾瀉工作及對政府人造斜坡的管理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指政府人造斜坡發生山泥傾瀉事故的比率高於私人人造斜坡,值得持續關注,又指出經審視2014年多起涉及政府人造斜坡的較嚴重山泥傾瀉事故個案,發現部分斜坡在首次發生事故起計的3年內,便重複發生事故,個別斜坡更曾在5年內,於斜坡的不同部分發生4次事故。申訴專公署認為,各政府部門在針對天然山坡及政府人造斜坡的安全管理,以至跨部門協作方面,仍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向有關部門提出32項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公署於2024年11月中宣布展開主動調查行動,並以系列形式進行。首項主動調查行動集中於政府的防治山泥傾瀉工作及對政府人造斜坡的管理。報告指,本港於2015至2024年的近10年中,每年錄得平均約214宗山泥傾瀉事故,超過4成涉及政府人造斜坡,涉及私人人造斜坡的則約為5%;其中於2020年至2024年,政府人造斜坡發生山泥傾瀉事故的比率按年介乎0.1%至0.6%,較私人人造斜坡按年介乎0.03%至0.3%的比率為高,相差介乎1至3倍。公署認為,兩者按年發生山泥傾瀉事故的比率均低於1%,屬甚低水平。
調查亦發現,近10年發生的山泥傾瀉事故中,有近兩成半涉及天然山坡;而2008年起發生的9宗山泥傾瀉事故多數涉及天然山坡,且大部分在事故前未被納入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或即使已被納入該計劃,但所處的優次較低而在事故前未被納入計劃的顧問合約,以展開實際的工程研究及設計。
公署認為,土拓署應採取措施進一步提升斜坡的安全管理,各部門亦應持續深化協作,形容面對斜坡老化及極端暴雨的威脅,當局必須居安思危。公署向土拓署、地政總署、路政署等部門提出合共32項主要改善建議,獲全部接納,包括土拓署應積極研究加快為3個已納入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天然山坡,展開風險緩減工程的可行性;審視揀選天然山坡納入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的考慮因素可否優化,並審視政府人造斜坡與私人人造斜坡發生事故的比率差異,了解原因,並在有需要時制訂合適的應對措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