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多地裁判書法官隱名 最高法院促整改 指料屬操作不當 隱名範疇僅涉案件當事人
【明報專訊】內地司法裁判文書公開又起波瀾。多地法院上傳至裁判文書網的司法文書將法官姓名、案號隱去,近日引發輿論關注。最高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昨(7日)回應,部分操作人員不熟悉文書隱名要求,已要求相關法院整改。
《南方都市報》周二(6日)報道,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約2萬篇文書中,審判員姓名以「XXX」的形式被隱名處理,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身分,亦以同樣方式被隱去。這些隱去審判員姓名的文書,集中在2024年和2025年,以四川、內蒙古、河北三地居多,浙江、山東、河南、天津、北京等地法院的文書亦有相關情形。
隱名文書四川內蒙河北居多
裁判文書網是中國最高法院2013年建立,是時任最高法院長周強推進司法公開的舉措之一。按規定,不涉及國家秘密、個人私隱等案件,應在文書網上公布。該網至今收錄超過1.6億篇文書。
2024年開始,最高法強調隱名處理案件當事人信息的必要性。至2024年6月,裁判文書網的上網文書已全面施行隱名處理,自然人僅保留姓氏,企業則隱去字號和法定代表人信息。
對於部分法院隱去法官姓名的做法,不同地域的多名法官表達了詫異,猜測可能是上傳文書的操作人員,對隱名處理的理解存在偏差。法官表示,最高法要求隱去當事人的身分信息,但未提及對審判組織成員的姓名,進行隱名處理。一名法院系統人士指出,文書往往交由法官助理或書記員隱名處理後,再提交至發布系統。在發布裁判文書前,並不會隱去審判組織成員的姓名。
部分案號亦模糊處理
部分法院文書的案號也被模糊處理。例如,多份杭州市中級法院發布的文書,案號均為「(2024)浙01民終XXX號」;北京金融法院的部分文書,案號甚至被進一步模糊為「(XXXX)京XX民終XX號」。報道引述法院系統人士提到,案號不屬於隱名處理的範疇,且並無模糊處理的必要。「如果這樣隱名,案例的真實性只有發布者能保證」。
昨晚,南都引述最高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回應稱,按照司法公開的要求,法官姓名和案件案號都不應作隱名或模糊處理。部分操作人員不熟悉文書隱名要求,錯誤隱去,顯屬不當,已安排相關法院整改。另外,亦有地方法院系統人士指出,內部已要求自查,若有隱去法官姓名或案號的文書,需更改替換。
有地方法院展自查 替換隱名文書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琮律師指出,裁判文書網的建立完善,是中國司法改革一項重要進步,但近年裁判文書公開數量逐漸減少,多地長期不再公開案件,庭審直播等頻頻受阻。而案號、法官名字的隱去,或是司法公開退步路上的又一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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