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FT:內地審查Meta購Manus交易 聚焦技術遷星洲 違出口管制否
【明報專訊】《金融時報》引述知情人士透露,中國商務部官員正審查Meta(美:META)上周宣布收購AI平台Manus的交易,以確定是否違反技術出口管制規定,令該交易面臨變數。有中國背景的尖端AI初創公司Manus,去年夏季將總部遷往新加坡。Meta以約20億美元收購該公司,引起中方關注,憂慮這可能會激發中國初創企業將業務遷出中國,以規避內地監管。
知情人士稱,相關官員已開始評估Manus將人員和技術遷往新加坡,以及隨後出售給Meta,是否要按照中國法律獲得出口許可證。由於註冊地轉移,當前審查的重心在於其核心技術是否在中國境內完成研發,其透過人員轉移而實施的技術轉移行為,是否構成未經許可的技術出口。消息指出,雖然審查尚處於初期階段,未必會發展成正式調查,但若當局判斷此交易需要出口許可,將意味中方可影響這宗交易,包括在極端情况下促使雙方放棄交易。中方曾在特朗普政府首個任期內,利用類似機制介入白宮試圖強制出售TikTok的行動。
中國企業擴展全球業務時,往往在新加坡設立第二總部或辦事處,這做法被稱為「新加坡洗澡」(Singapore washing),形容企業試圖擺脫中國背景所帶來的地緣政治敏感因素。
料查原境內技術如何透過人員移境外
總部遷往新加坡的中國企業,往往保留中國業務,但Manus去年4月獲得美國創投公司Benchmark的融資後,其核心團隊隨即遷往新加坡。
Manus由總部位於新加坡的蝴蝶效應有限公司(Butterfly Effect Pte. Ltd.)營運,但至少部分產品由其姊妹公司北京蝴蝶效應科技有限公司開發。專家指出,中方的審查未必需要適用於該新加坡企業的收購,而是審查原境內公司和人員如何轉移至境外。
憂收購激發初創遷出華避監管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貿學院教授崔凡指出,收購目標位於中國境外,此交易的關鍵問題在於,是否存在中國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未經許可技術出口。也就是說,在現行的《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下,中國監管者需要考察的,主要並非Manus在新加坡的實體擁有的技術向美國實體轉移的問題,而是在什麼時候以什麼方式,Manus在中國境內的實體,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將什麼技術向境外轉移。
他指出,若以為迅速剝離與中國的關係,就能繞開美國對華的投資限制,並繞開中國的技術出口管理制度,恐怕考慮得過於簡單。若確認未經授權出口受限技術,可能會產生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
分析:Manus產品或不在管制範圍
有分析認為,Manus的產品主要集中在AI助手等應用,似乎未涉及大模型等基礎核心技術,因此可能不在管制範圍。崔凡指出,《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最近一次調整在2025年7月15日,其中限制類目錄在行業領域「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下,有多項技術或控制要點和人工智能企業高度相關。
Meta表示,計劃銷售Manus的AI代理(AI Agent)產品,並將相關技術,整合到Meta面向消費者和企業的產品,包括Meta AI助理。
在Meta加快收購之際,Meta前首席AI科學家楊立昆(Yann LeCun)向《金融時報》稱,Meta大模型Llama 4的評測曾被美化,令行政總裁朱克伯格對原AI團隊失去信心。他又表示,Meta重金招攬的Scale AI創辦人汪滔對研究經驗不足,另警告Meta可能出現離職潮。
(綜合報道)
[國際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