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民思倡圍標刑事化 屋苑法團納防賄例
【明報專訊】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後,樓宇維修圍標備受關注。行會成員湯家驊任所長的民思政策研究所昨日發表研究報告,形容本港防賄條例範圍狹窄,加上執法資源與技術不足,面臨「制度失效」。湯建議本港仿效部分亞洲國家,將圍標刑事化,另倡議修改《防止賄賂條例》,明文納入私人屋苑圍標、業主法團等,並加重圍標罰則。
亞洲5國列刑事 港競爭條例屬民事
湯家驊稱,報告研究的6個國家中,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印尼和菲律賓已將圍標刑事化,新加坡則設具執法權力的調查局;反觀本港,《競爭條例》雖禁止圍標,但僅以民事處理,他認為可透過修例達至圍標刑事化,毋須另立新例。至於刑事性質的《防止賄賂條例》,湯稱第6條「賄賂他人撤回標書」罪只適用於公共機構招標,建議拓展至圍標及私人屋苑;而條例第9條有關代理人貪污,但「代理人」定義存灰色地帶,法律上對法團是否代理人有爭議,倡修例列明涵蓋法團成員。
對於圍標難以舉證,例如宏福苑居民曾要求廉署立案,但被告知「證據不足」,湯家驊稱本港有不少成功檢舉的合謀罪案例;至於調查工作不順,可能關乎競委會調查、執法力及資源不足。
民思研究總監潘學智估算樓宇圍標每年涉及數以百億元額外「利潤」,但香港欠缺有力法律監管,舉例新加坡設「寬待政策」,豁免首名舉報人的刑責,以鼓勵內部舉報。
倡建區塊鏈招標平台、AI風險預警系統
潘建議政府建立區塊鏈招標平台,以區塊鏈技術確保招標數據無法篡改;開發AI風險預警系統,分析可疑招標模式。他又建議設專責政府單位,協助舊樓業主法團招標及管理工程合約;設立「統一維修基金」,政府按資助比例行使部分投票權。
(宏福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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