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寶林邨藏屍案無業漢不服謀殺定罪 上訴指法官未正確引導陪審團 (15:09)

發佈於

將軍澳寶林邨寶儉樓2019年藏屍案,無業漢殺死女友後藏屍女友寓所牀底,經審訊後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無業漢不服定罪上訴,高院上訴庭今(6日)審理上訴許可申請。上訴方投訴,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未明確表達被告服食冰毒後容易被激怒,可能增加暴力傾向。上訴庭將於6個月內頒下書面裁決。

上訴人羅偉文(定罪時50歲)被控2019年3月17日謀殺事主劉莉芝(終年34歲),案件原審由法官陳仲衡處理。代表上訴方的資深大律師林芷瑩表示,辯方審訊時以被告遭激怒為由抗辯,精神科醫生供稱被告服食冰毒及長期渴睡,可能增加攻擊性及失去自制能力,影響案發時行為。上訴方爭議,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講述的引導詞,未清楚表達被告精神狀態影響暴力傾向,「希望有完美的引導詞」。

上訴庭法官陳慶偉表示,根據聆訊謄本,原審法官曾向陪審團援引專家證供,講解被告吸毒後可能情緒煩躁,其毒癮可與涉案暴力行為掛鈎。上訴方回應,原審法官應詳細講述吸毒增加暴力傾向,將證據扣連在法律議題上,質疑原審引導詞不足夠。陳官提到,控辯雙方的精神科專家僅稱吸毒影響暴力傾向,無交代影響多少,「正所謂『太陽底下無新事』,任何事情都有可能」。上訴方強調,應由陪審團裁斷冰毒如何影響被告行為,這是陪審團客觀審視的議題。

律政司一方表示,原審法官已向陪審團解釋被告吸毒影響理性判斷;服用冰毒並非複雜的精神病因,相信陪審團已考慮冰毒對被告的影響。在法官提問下,律政司稱若被告上訴得直,將申請案件發還重審。上訴庭3名法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辭後,押後至6個月內頒發裁決。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事主當時精神病發大叫,誣蔑他非禮及強姦,就另案被通緝的被告不欲驚動他人,故踢打及綁事主在窗邊。被告其後發現事主疑已去世,遂將屍體放入碌架牀底。事主的女同事一度借宿,睡在下格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