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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思研究指本港圍標防賄條例面臨「制度失效」 湯家驊倡圍標刑事化並加重罰則 (16:52)
宏福苑五級大火後,樓宇維修圍標問題受關注,由行會成員湯家驊帶領的「民思政策研究所」發表研究,形容本港圍標防賄條例範圍狹窄,執法資源與技術不足,面臨「制度失效」。湯家驊表示,不少亞洲已將圍標刑事化,本港應仿效並加重罰則,並倡議修改《防止賄賂條例》,明文納入私人屋苑圍標、業主法團等。
研究總監潘學智估算,樓修維修圍標每年可能導致數百億元損失,又列舉多項制度漏洞,例如政府未強制要求競爭性招標程序、法團缺乏專業知識及議價能力、資訊不透明等,形容樓宇維修圍標問題,已構成「系統性制度失效」。
湯家驊則表示,本港法律框架有漏洞,例如《競爭條例》雖禁止圍標,但僅以民事處理;而且《防止賄賂條例》第6條「賄賂他人撤回標書」罪,只適用公共機構招標,建議拓展至圍標及私人屋苑。他又說,條例第9條有關代理人貪污,但「代理人」定義存灰色地帶,未𨤳清是否涵蓋法團或屋苑成員,倡列明包括法團。
對於圍標難以舉證,例如宏福苑居民曾向廉署立案但被告知「證據不足」,湯家驊稱,目前本港有合謀罪,有不少成功檢舉的案例;至於調查工作不順,可能關乎競委會調查、執法力及資源不足。
潘學智則表示,香港可參考新加坡《競爭法》,採用「寬恕政策」,即圍標內部第一名舉報人可豁免刑責,鼓勵舉報。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等地已將圍標刑事化,並建立電子採購平台增加透明度。
對於增加資訊透明,潘學智建議建立「數碼樓宇護照」及區塊鏈招標平台,以區塊鏈技術確保招標數據無法篡改;並開發AI風險預警系統,上載不同項目標書,分析可疑招標模式。
潘學智又建議,設專責政府單位,協助資源不足的舊樓業主立業法團招標及管理工程合約,以及設立「統一維修基金」,政府按資助比例引入政府實體或其代表,行使部分監督投票權。社區監督方面,潘倡議培訓社區義工,例如已退休專業人士,協助業主審核工程報價及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