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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皇粥店拖欠逾56萬薪金 母公司認罪罰6.6萬元 兩名董事不認罪候審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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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業33年、高峰時擁逾30間分店的海皇粥店於去年5月全線結業,母公司海皇國際有限公司其後更被呈請清盤。母公司及兩名創辦人兼公司董事涉拖欠10名員工合共56.2萬元薪金,遭勞工處合共票控99項欠薪的罪名,案件今(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母公司承認所有傳票,被判罰款6.6萬元,兩名董事則不認罪,案件押後3月2日作審前覆核。

被告分別為海皇國際有限公司、蔡汪浩、蕭楚基,各被票控33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罪。

海皇國際承認該33項傳票,每項傳票被判罰款2000元,因清盤人需時索取意見,決定繳款限期,案件押後1月19日再訊。傳票的內容指,有人提出告發指稱海皇國際於美孚、粉嶺、火炭、沙田,分別身為黃玉嬋、鄺佩玲、黃海雄、林翠怡、廖和琼、張國華、褚彩鳳、邱定娥、鄧佩玲、張麗珍的僱主,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在沒有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於工資期最後1天,及僱傭合約終⽌後7天支付該些僱員於2025年1月至4月的工資,合共涉及逾56.2萬元。

至於蔡汪浩、蕭楚期的傳票則指他們身為海皇國際的董事,沒有向上述員工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他們否認各33項傳票,案件會押後先作審前覆核,再定審期。